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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二手车出口退税流程,湖南二手车出口政策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请问,办理出口退税前应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具体流程和应准备的资料有哪些?2.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操作是什么3.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4.最新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5.出口退税操作流程6.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

1.请问,办理出口退税前应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具体流程和应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2.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操作是什么

3.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4.最新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5.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6.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湖南二手车出口退税流程,湖南二手车出口政策

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先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领完核销单进入出口收汇/口岸备案中进行口岸备案,备案成功后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进入出口收汇/企业交单中输入核销单号码查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然后进行交单,交单成功后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销,交单同时也可以进入出口退税/数据报送中做报送,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附:1.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选择交单,报送到外管局,退出界面。2.进入出口退税,选择数据报送,输入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要报送的数据,报送到国税局。这是一般出口在电子口岸基本的操作流程)。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规定“核销日期”一般不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3、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请问,办理出口退税前应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具体流程和应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出口退税主要分为退还进口税和退还国内已经缴纳的税费,并且退税时要满足一定的要求,还需要报关出口和出口销售的货物。下面看看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1

  一、 常见申报资料

 1.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

 2.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原件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二、 网上申报流程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后,按以下流程操作:

  1.明细数据采集

 明细数据采集提供两种方式:报关单生成明细、免抵退申报明细表采集。

  方式一:

 (1)“汇率管理”:在汇率管理界面中点击“新建”按钮,添加币种对应日期的汇率,进行汇率配置。也可跳过该步骤,直接在 “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的“数据检查”后,进行汇率配置。

 (2)“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若报关单数量多,可批量导入电子口岸的报关单信息,并完成“数据检查”。

 (3)“报关单生成明细”:勾选报关单信息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自动形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方式二:

 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新建”按钮,采集明细数据后保存。

  2.确认汇总表

 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汇总表”,确认所属期,填写数据并生成汇总表。

  3.退税申报

  第一步:生成申报数据

 在系统中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所属期,生成申报电子数据。

  第二步:数据自检

 若需提前查看疑点的,可勾选生成的申报文件,点击“数据自检”,查看“自检情况”。

 “允许挑过”疑点不影响后续“正式申报”,但需再次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

 “不允许挑过”疑点,系统判定不得申报,请检查对应明细表是否正确。

 如需修改明细表的,请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在(1、明细数据采集)修改数据。

 “不允许挑过”疑点0条的,方可继续下方操作。

  第三步:打印报表

 勾选申报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选择PDF或EXCEL下载后打印,并在纸质报表上签字、盖章,保留备用。

  第四步:资料上传

 点击“资料上传”,将相关纸质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等jpg、jpeg、bmp、png、pdf、doc、docx、xls、xlsx格式文件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

 如资料上传不成功,请跳过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正式申报”。并在申报后,通过邮寄、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提交纸质资料。

  第五步:正式申报

 勾选申报文件点击“正式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

 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流程信息,直至成功发放。审核失败的,在“审核流程信息”查看失败原因。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2

  出口退税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怎么申报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领取登记表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3

  出口退税的具体意思?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相关法规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操作是什么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的通知单回执后,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装用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处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定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出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证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章。

7.出口货物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如海关已签发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人需将该报关单退交海关;如企业以交国家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手续,则应向税务局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在办理退关或退运报关时随报关单等一并递交海关,才予办理退关或退运。

8.对出口企业违法骗取退税的行为,由海关和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税局受理—审核—复审—核准—人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口之后,出口退税子系统要进行哪些操作?

一、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网上交单操作流程,

(一)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 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向税务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其他单据,如:专用税票、核销单等数据暂不通过本系统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单据提交”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电子底帐数据。

2.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3.用户选择并点击准备提交的数据,使用“选择提交”功能,即可完成向税务局的单据提交任务。 4.用户也可使用“批量提交”功能将相关数据集中提交税务局。

(二)结关信息查询 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本系统向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本系统,选择“结关信息查询”功能,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

2.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出该页结关信息列表。

二、出口企业应用数据完成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企业首先将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下载的报关单数据使用电子口岸IC卡解密后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应用处理,形成可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电子申报数据。

最新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出口退税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

(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

(12)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出口商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税务机关应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税务机关受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或纸质凭证不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商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_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为出口商出具回执,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条 出口商报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及纸质凭证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申报期限结束前,税务机关不得以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口岸备案;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进行交单;去外管局核销;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有关登记的几点注意:

1、关于企业分类

目前分A、B、C、D、E、F类,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企业类型都录“F”。自首笔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以后,可将企业类型由“F”改为“C”。

2、关于变更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退(免)税登记事项的,应自备案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变更认定手续。

3、关于注销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征税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注销认定手续。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注销并收回原签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二、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购买

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出口企业可到解放东路国源税务师事务所购买,电话:83979466、83056855,联系人:赵鹏程。有关申报软件的安装、使用等可具体咨询该事务所。

购买申报软件时需区分企业类型(外贸或生产企业)。其中,生产企业在购买软件并安装成功后,需及时与退税分局管理一科(联系电话:83750924或83750912)或县区局主管出口退税人员联系,以便我们对企业进行免抵退认定,采集相关的征免税数据。

★★有关申报软件升级的注意事项:因退税管理要求变化等申报软件需要升级、优化;退税率调整后系统代码库需要相应更新;因此企业要经常登录软件开发单位“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与升级等有关的信息。

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四、出口免税申报

(一)生产企业免税申报

1、在退税申报系统数据录入

免税申报:需录入两份表:免税明细数据表、进料加工抵扣明细表

(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

(2)、免税明细申报录入时,为主从表式,分为发票部分和报关单部分,即每份发票需录入对应报关单(有代理出口证明的,可不录入关单号),否则不能生成征免税申报信息。发票的对应出口报关单信息,财务人员可从企业报关人员或代理报关行处获取(需在出口报关时,而不是海关审核退还单证时),因此财务部门必须同业务或报关部门相互配合,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部分信息也可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获取)

(3)、进料加工抵扣明细表录入,

★ 有关免税申报的几点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免税电子数据;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按规定进行,即如取得退税机关出具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则录入相关信息,否则录入0。电子数据生成后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

2、出口免税申报时运输、保险及佣金以负数录入,同时以负数录入不予抵扣税额.

2、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数据在申报表上的反映

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

★ 有关收入金额确认的几点注意事项:

1、 出口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委托外贸代理出口入帐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业务的免税申报

(二)外贸企业免税申报

1、不需用退税申报系统录入免税信息,(和生产企业不同)

2、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数据在申报表上的反映

五、出口退税申报

(一)申报期限要求:出口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第4个月的15日前,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国税函〔2007〕1150号)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或逾期申报但退税机关不再受理申报的,都应视同内销征税。

(二)办理退税延期申报有关规定:

1、 出口企业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

2、 申请材料:延期申报申请报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具体说明;电子数据;

3、 退税延期申报期限:自审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三)出口退税服务——退税申报预警提醒

(四)生产企业退税申报规定:

(1)、申报要求:需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

(2)、退税申报录入

●出口明细数据(根据出口报关单录入)

●纳税汇总数据(所属期)

★13期退税申报

(3)报送的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

收汇核销单(退税联)(B类企业不需提供)(08年4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申报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江苏、四川、山东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8〕149号

●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

(8)●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用);

(9)●代理出口协议或合同(代理出口用);

(五)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规定

1、 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2、 申报时间: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

3、退税申报数据录入:

●进货明细数据

●出口明细数据

●进出关联数据(可不录)

(4)、应报送的申报表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增值税、消费税分别申报;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消费税分别申报;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增值税、消费税分别申报;

上述退税申报表,均须通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电子数据向退税机关申报

(5)、退税申报应报送的退税凭证

●出口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08年4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申报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③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④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

⑤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按相应的申报表顺序装订成册。

●进货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②《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③进口货物海关代征增值税完税凭证。

④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六)有关退税申报数据

1、 进货、出口明细录入

2、 纳税汇总数据录入(所属期)

3、 预申报

4、 预审反馈信息、检查调整(订正或挑过)

5、 打印申报表、生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6、 进行申报

目前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数据都是从网上自动读入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而且网上申报只能点一次,如数据错误须重新申报则需要报盘。

★ 有关退税申报的几点注意事项:

1、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退税申报,必须提前提出退税申报延期备案申请,并报退税机关审批.

2、 目前实行网上退税申报,申报数据都是从网上自动上传到 机关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而且网上申报只能点一次,如数据错误须重新申报则需撤销申报后重新录入正确的数据,生成电子数据后报盘到退税机关人工读入。

3、退税数据录入特别提醒:

(1) 录入报关单号码时取海关编号后9位+项号(001,002,003等);

(2) 录入出口发票号码时必须与免税申报时的发票号码一致(税务机关领取的出口专用发票号码);

(3) 退税申报所属期与当期增值税申报的所属期一致,如:07年10月13日申报退税,所属期为200709;纳税汇总表录入时取所属期200709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

(4) 退税数据具体录入方法详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4、审核后的退税申报资料退企业保存,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原则上由财务人员担任;资料应当保存10年。

5、由于退税审核时退税审核系统必须将企业申报的出口信息与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报送的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进行比对,所以企业在取得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后必须及时进行报关单数据报送(具体报送方法见第四大类政策规定第八条)。

(七)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管理办法

提醒:关于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必须用海关报关单信息审核、审批退税。对企业而言,需对出口报关单数据做如下处理:

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中国电子口岸”(网址:www.chinaport.gov.cn),进入“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结关信息查询”,查询到报关单结关信息后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该结关信息可用于出口征免税申报“免税明细录入)。

2、数据提交。在“数据报送”菜单中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以上数据供退税机关审核退税之用。

六、出口退税审核、审批

1、 主管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在办理内部申报资料交接后5——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领导审批后出具审批单(生产企业)。

2、 有关新办企业退税: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七、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八、办理出口退税

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退税机关(县区在当地管理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注意:如有新政策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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